1月13日,商務部公布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所適用反傾銷措施的期終復審裁定。
不同企業的稅率如下表所示:

事件回溯:
此次期終復審裁定可以回溯至2025年1月10日。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在其官方網站上正式宣布,將對源自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產品所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啟動期終復審調查。此公告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的相關規定作出的決定,復審調查自2025年1月14日起正式實施。
時間推移至2014年,當時,由于美國和韓國大量低價向中國市場傾銷太陽能級多晶硅,給中國的光伏產業帶來了沉重的打擊。為了捍衛國內產業的利益,商務部于2014年1月20日發布了2014年第5號公告,決定對來自這兩個國家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反傾銷稅,其中美國公司的稅率在53.3%至57%之間,韓國公司的稅率則在2.4%至48.7%之間,有效期為五年。
2017年,商務部再次調整了對韓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的反傾銷稅率,發布了2017年第78號公告,新稅率范圍調整為4.4%至113.8%。
隨著反傾銷措施即將到期,商務部于2020年1月19日發布了2020年第1號公告,決定延續此前公告中規定的稅率,繼續對來自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反傾銷稅,有效期再次設定為五年。
同年5月,商務部還發布了2020年第21號公告,決定由韓華思路信株式會社繼承韓華化學株式會社在反傾銷措施中的稅率及相關權利義務。
至2024年,隨著反傾銷措施的有效期即將屆滿,中國光伏產業再次站在了選擇的十字路口。2024年11月18日,商務部收到了來自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等13家國內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代表企業提交的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申請書。
這些申請企業認為,一旦終止反傾銷措施,來自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可能會繼續或重新對中國市場進行傾銷,進而繼續或重新對中國產業造成損害。因此,他們請求商務部對原產于這兩個國家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進行期終復審調查,并維持現有的反傾銷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相關規定,商務部對申請企業的資格、被調查產品與中國同類產品的相關情況、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間被調查產品的進口情況、傾銷繼續或重新發生的可能性、損害繼續或重新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相關證據進行了全面的審查。審查結果表明,申請企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中關于產業及產業代表性的規定,具備代表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產業提出申請的資格。調查機關還認為,申請企業的主張及所提供的表面證據符合期終復審立案的要求。
基于商務部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將繼續按照商務部2014年第5號、2017年第78號以及2020年第1和21號公告中規定的征稅產品范圍和稅率,對來自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征收反傾銷稅。
美韓產能:
據了解,目前在美國本土具有生產基地的多晶硅生產商主要為WACKER POLYSILICON(中文名:瓦克,德國企業)和Hemlock Semiconductor(簡稱:HSC)。其中瓦克多晶硅產能為2萬噸,HSC多晶硅產能為3萬噸(2024年底數據)。
挪威多晶硅供應商REC Silicon在美國擁有華盛頓州摩西湖工廠1.6萬噸顆粒硅產能,但2019年該工廠關閉。2025年7月 ,韓國韓華集團通過旗下子公司Anchor AS發起自愿收購,獲得了REC Silicon公司43.94%的股權,觸發了向剩余股東發起強制性收購要約的程序。目前雙方陷入訴訟糾紛,REC被迫中止了多晶硅生產。
Hemlock在田納西州投資有太陽能多晶硅工廠,停產后于2024年被康寧收購,康寧宣布重啟Hemlock此前閑置的太陽能多晶硅資產,承諾在未來五年內將產能開啟到80%以上。
OCI作為曾經的全球第四大多晶硅生產商,在馬來西亞工廠太陽能級多晶硅產能為3.5萬噸。2025年7月16日,OCI馬來西亞子公司OCI TerraSus與日本德山公司合作,在馬來西亞砂拉越建設半導體級多晶硅工廠,該工廠計劃于2027年上半年竣工投產。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日本知名太陽能制造商TOYO Solar正式宣布,已與一家美國多晶硅制造商簽署為期一年的銷售合同。根據協議,這家未具名的美國供應商將向TOYO Solar供應美國本土生產的多晶硅。
當前,全球多晶硅格局正處于深度重塑的關鍵階段,未來,在新形勢的變化下,多晶硅市場格局是否也會有新的變化?我們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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